商事法官协会 − 我们向司法机构提供我们的经济专长

任务

商事法官在德国联邦州法院的商事法庭中担任某一个名誉职位。

商事法庭是商业的特殊司法机构。每一法庭由一名任审判长的职业法官及二名,属于商业界的名誉审判员组成。职业及名誉法官的权利、义务和中立性都一样;他们享有同等的表决权和独立性,并且必须满足评议保密的规定。跟职业法官不同,商事法官得根据其专业资格和公司高管经验进行评价。商事法庭的作用和目标就是,将商事法官的商业专长和经验考虑在决议之内。借此模式,商事法官可以参与司法工作。为了尽可能发挥陪审法官的商业知识的作用,很多商事法庭主席根据其所属行业选取商事法官。跟州法院的民事法庭不同,商事法庭可以通过其人员的商业惯例有关的知识和经验作出决议而偶尔不用咨询任何的鉴定人!

因此,名誉商事法官跟陪审员不同不是外行而是具有公司经营有关专门知识的专业法官。

履行其职责时,商事法官穿着黑色长袍、白色衬衣及黑领带或领结。

为了确保法庭人员外貌的单一性,所有的商事法官得穿符合上述规定的衣服。

收到原告或被告的请求后而某一诉讼涉及到商业的话,商事法庭才能处理某一个案件。有商业背景的,在本法庭的管辖权之内的事件包括商事行为、票据、支票及公证书有关的诉讼、工商权利保护、公司出售、海洋法、不正当竞争、公司法、商业登记有关的抗告等类似内容

在经济法争议中,一名职业法官的法律知识和两名商事法官的商业知识的结合就确保,其判决都将实践和商业界的习惯考虑在内。

跟职业法官一样,商事法官有对探讨内容的保密义务。他们的法院以外的行为没有危及对其独立性的信任;他们并严守中立。